[导读]:针对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出招应对。8月6日,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上交所还成立了7个专项检查小组,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同时开展现场检查,证券业协会共同参与此次行动。检查初步发现,部分机构投资者合规意识淡薄,未明确关键环节双岗复核、通讯设备管控等内控机制,或者存在实践操作和内部规定“两张皮”的现象,报价信息通过口头、群消息等方式传达交易人员,存在价格泄露风险;部分机构未建立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研究报告未明确报价区间建议或者缺少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估值区间到最终报价缺少推导过程等情况;部分机构研究报告、定价决策过程及决策依据未留痕存档,个别机构存档备查的研究报告未在询价结束前定稿或上传内部系统等。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针对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出招应对。
8月6日,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调整新股发行定价相关要求
修改后的条款为:采用询价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进行询价、定价、配售,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现行发行承销规则对规范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