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时间进入三季报披露期,但市场关注的并不只是业绩。某公募高管近期对券商中国记者说到他的担忧:基金定期报告需要独立董事审核,但内容很多看起来费劲,独董又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真不知他们会不会细看此外,2022年6月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基金公司及其股东,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勤勉尽责,依法对基金财产和公司运作的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判断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某公募高管近期对券商中国记者说到他的担忧:基金定期报告需要独立董事审核,但内容很多看起来费劲,独董又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真不知他们会不会细看?看到何种程度?
这类担忧虽不多见,但绝非“杞人忧天”,且刚有过“前车之鉴”。今年下半年披露基金二季报时,就出现过基民持有份额、基金名称写错,甚至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直接沿用上个季度旧内容等“纰漏百出”情况。根据规定,对此负有最终审批责任的是基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批需经2/3 以上独董通过。由此看来,独董审核的责任重大。
从券商中国记者梳理来看,基金行业有着一批来自学界、商界等领域的专业独董,其中不乏知名经济学家等“明星”群体。不仅如此,公募独董所处的制度环境也并不比上市公司差。这是否意味着公募独董并没发挥出独立监督作用?还是说市场对“独立监督”的理解过于狭窄了?
“沉默少数”却又人才济济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