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证券公司业务空间和发展进程的核心要素,证券机构只有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以全员合规为目标,夯实健康发展基础,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
中信建投证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周志钢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合规经营基本原则是充分了解客户信息、落实客户适当性、持续督导或动态监控客户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并及时采取管理措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防范经营活动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办法直指合规管理三大问题
据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证监会于2006年5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2008年7月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在证券、基金行业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将合规管理仅作为合规部门的职责、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不足、追责力度不够等问题。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