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此外,实施员工持股的锁定期要求为不少于36个月。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国资委1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这是本轮国企改革首次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
“这是本轮国企改革中最具有改革意味的一个文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由于员工持股牵扯到广大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很容易被质疑为国有资产流失,可以说,这份文件真正触及了国企改革最深层和最敏感的问题。预计将对资本市场带来深远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意见》明确,央企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而在今年2月份,国资委发布“十项改革”试点时的提法是:今年计划在央企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并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李锦认为,如此调整试点范围折射出有关部门对员工持股颇为谨慎。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