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公开信息及报道,万鼎富通旗下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投资了恒大旗下超20家企业,共开发了恒大翡翠华庭、恒大轨道时代、恒大龙跃台等项目;深圳坤行五号也投资了恒大旗下近11家企业,开发了恒大翡翠华庭、恒大都市广场、京北恒大国际文化城等项目。此外,万鼎富通控制的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其正投资中心也均投资过恒大旗下多个地产项目。
首批10只中证A500ETF规模达1150亿元 20只场外基金募资近800亿
万通发展:因与万科合同纠纷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4.85亿股股份被司法标记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向私募股权基金万鼎富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发现,万鼎富通旗下3只私募基金产品,开展具有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特征的资金池业务,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群威律师指出,《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同私募基金应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禁止将不同私募基金财产混同运作,禁止开展或者参与资金池业务,因此所谓“资金池”业务是相关法规明确禁止从事的行为。
陆群威谈及,禁止基金管理人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主要原因是此种方式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为资金池业务的实质是通过各种方式混同多个独立产品的资产和资金,然后利用资金挪用、募新还旧等方式维持先到期产品的运营和分配,实际严重违反基金产品协议、损害基金投资人的利益,一旦后续无法通过募集新的资金“续命”,极容易导致各个产品无法正常清算和分配。对投资者而言,资金池模式意味着其所投资的基金产品资产权属不清晰、产品账面虚假、资金被挪作他用、管理人不遵循基金协议,将随时面临投资血本无归的风险。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