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过去债权类私募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口径,但在明确负面行为清单后,债权类基金可能也将在一些领域有所突破,特别是保理和不良资产处置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12月12日在上海国际股权投资论坛上表示,新版的私募产品备案须知即将下发,须知将对债权类产品提出封闭式运作、禁止信贷类业务等要求。
中基协此前已针对私募机构的登记须知进行更新,而此次备案须知的更新,意味着私募领域的监管升级将从对管理人扩张至所管理的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从洪磊透露的多项更新细节来看,此前多种潜在的规避备案监管方式也将被限制,而私募领域的融资类业务也将进一步得到监管层的治理和出清。
四类产品受限
呼之欲出的新版备案须知,有望涉及不少于证券、债权、创投/股权、收益权四类私募产品。而据洪磊透露,新规的诸多要求都旨在强化公平对待投资者和投资者利益保护要求。
例如面对证券类产品,在安全垫设计、费用回拨机制、业绩报酬提取机制和结构化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作出必要限制。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