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三板转板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11月2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出台有关新三板转板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的上市条件、股份限售要求、上市审核安排及上市保荐履职等重要内容四是股份限售衔接。根据《转板上市指导意见》的精神,考虑到转板公司相关股东已按照规定限售一段时间,为做好制度衔接,明确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转板上市后的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届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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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出台有关新三板转板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的上市条件、股份限售要求、上市审核安排及上市保荐履职等重要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转板上市不涉及新股发行。从转板门槛来看,需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要符合相应上市板的发行条件和行业定位。
从审核时限来看,交易所要在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
股转系统表示,此次沪深交易所就《转板上市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具体实施路径已经明确,标志着转板上市工作即将步入实操阶段。这对于进一步打开优质中小企业成长空间、更好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