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将对整个公募行业产生重要影响的新规,正式发布了。《每日经济新闻》获悉,6月17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及起草说明,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建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或团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并且应设置或指定新闻发言人等。还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试行)》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的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将声誉风险的处置情况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也就是说,未来声誉风险将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升职加薪。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6月17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及起草说明,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建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或团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并且应设置或指定新闻发言人等。此外,基金管理人的声誉风险也将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升职加薪。
多位接受采访的公募人士表示,新规的正式出台意味着公司舆情管理、员工声誉风险意识等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其供职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大概率将由督察长出任。
新规出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声誉风险管理
《指引》共计28条,分为总则、声誉风险管理职责、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自律管理和附则等5个章节。起草原则主要有三点:一是借鉴其他金融业经验,充分考虑行业实践;二是提高及时性、有效性,落实各级组织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