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证监会1月14日就《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向市场征求意见,旨在完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方法,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强化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以及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在宣传方面,证监会要求,当向投资者全面、清晰地揭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不得片面宣传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市场占有率、基金经理、历史业绩和申赎便捷性等,不得对其他基金实施歧视性销售安排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证监会1月14日就《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向市场征求意见,旨在完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暂行规定》明确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方法,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强化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以及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货币基金投资者超5亿,强化投资的安全性
鉴于个别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大或投资者数量较多,为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人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韧性,确保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证监会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和评估,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整体规模超过25万亿元,投资者数量突破5亿。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的普惠金融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成本低等特点,已成为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种,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财富管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