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监管层对于货币基金的一系列规定,正是为了因应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某基金公司业内人士说。
12月1日,货币基金的“T+0赎回提现业务”整改大限到期,在此前的一个多月中,多家基金公司都有所行动,随着时间推移,基金公司对于货币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的行动节奏明显加快。记者注意到,12月1日当天,依然有基金公司发布更换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更换垫资主体的公告。
今年6月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基金公司12月1日前完成存量货基快赎业务的整改。
《指导意见》明确,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暂停为找垫资方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1月份以来,共有10余家公司发布了40余份公告,多数都与暂停旗下部分货币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有关。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