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诱导配资等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存在特殊关系为诱饵并骗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则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225条、266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判处五倍罚金,诈骗罪最高则可判处无期徒刑。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基金业“李鬼”屡禁不止,为提醒投资者谨防被诈骗,相关基金公司频频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辨别。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2日,年内已先后有18家基金管理人因被仿冒而发布相关澄清公告。其中,不法分子的冒用行为包括诱导投资者下载App进行股票配资、诱导投资者进入虚假客户群等。另外,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近期还有个别中介机构冒充协会工作人员赚取不法利益。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咨询律师了解到,以存在特殊关系为诱饵并骗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近年来,有关网络平台仿冒基金公司的情况屡有发生,使各家基金公司不得不经常性地发布澄清公告,以防投资者上当受骗。公开资料显示,截至8月22日,本月以来已有招商基金、申万菱信基金、恒越基金等公募接连“中招”。
具体来看,申万菱信基金在8月20日曾发布公告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申万菱信基金的名义,诱导投资者下载“申万金科App”进行股票配资等活动的情况。恒越基金也曾在本月发布提示公告表示,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通过微信、二维码、网页链接等方式传播仿冒网站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活动,骗取投资者资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