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违约事件并不可怕,也并非一定不能接受,但前提必须是建立在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匹配、债务人的信息披露准确及时,以及被违约债权人最终要得到合法公正的赔偿等一系列符合现代经济社会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等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2014年3月,第一只公募债“11超日债”打破刚性兑付,被视为是后信用时代来临的标志。不过短短几年,从小企业到大企业,从民企到国企,除城投公司外,当前各类主体基本上刚性兑付都已经打破。
债券违约多发,是前期经济下行的一个滞后反映。经济增速从2012年开始下滑的过程中,企业经营始终面临较大的压力,坏账不断积累,以致于“倒在最后一公里”。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初以来的金融强监管和货币紧平衡对企业融资影响正逐步扩大,金融危机以来企业债券净融资首次为负,在银行贷款以及表外融资继续收紧的情况下,未来发债企业资金缺口可能愈发难以弥补。同时在债券违约增多的环境下,投资者对风险溢价要求提高,带动债券利率抬升,导致实体融资成本上涨,“借新还旧”梦碎有声,部分行业内部将加速出清。
这中间,国企违约相对于民营违约,投资者情感上可能更难以接受。过往只要是国企,即使基本面较差,通过借新还旧和财政支持保证债券的可兑付性并非难事。但是政策转向后,部分资质差的国企痛失“靠山”,加上部分国企本身经营不善,被淘汰出局也是自然。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过剩行业去产能持续加码,局部信用风险加快释放,债券市场违约多发并非难以理解。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