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商民营活力基金拟任基金经理何奇峰表示,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再融资规则进行了修改,总体来看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过度融资和潜在的利益输送,有助于引导资金真正向实体经济投资,实现资金的脱虚入实,有助于丰富再融资工具,均衡融资结构。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监管问答》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