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他表示,目前国内债市的交叉违约和加速清偿条款的相关规定不够细致,“比如说一只债券出现违约后,其他债券怎么处理,有没有权利要求其提前清偿;同一个发行人,其他债券到期违约了,但我的没有到期,应该怎么处理?”但国内大部分债券,目前没有设置这些条款。
债转股试点即将落地。7月18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非金融企业部门“去杠杆”是当前决策部门的优先目标,提出“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无疑是企业部门降杠杆的重要工具。其中“适当”表明“债转股”这一方法不能包打天下,不能任何企业、任何债务都可转换成为金融机构和债权人的股权。“依法”显然是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债转股”等方法,政府部门不能过度干预,债转股的具体对价要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谈判协商根据市场化定价方法完成,政府部门只能在法律框架下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引导。“试点”范围目前来看可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处置问题,由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债转股的市场化经验还不足,成功的案例还不多,只能先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