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检察机关罕见三次抗诉后,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该院再审的被告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对马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02469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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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广州市人民检察院1月15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3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2826.059万元。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陈某民系某基金公司元老、已于2013年底离职的原副总经理陈志民,现年45岁。
陈志民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15年9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同年11月10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