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早在2004年,证监会已确立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审查制度,但没有对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做具体规定,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出具的离任审计、审查报告格式多样、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离任审计、审查对象的工作情况。
中国证监会近期出台《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统一、细化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加强对有关基金行业人员诚信、合规行为的持续跟踪与监管。
他表示,《准则》对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对每类人员的报告内容都有具体规定,包括任职期间个人的履职情况、考核情况、机构及个人的合规情况及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发现的问题、审计审查结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