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日前从券商人士处独家获悉,监管机构近日在业内下发通知,要求持续优化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证券交易。其中,2017年11月交易模式转换试点后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租用券商交易单元开展证券交易;新设及成立3年以内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类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应纳入券商经纪业务统一管理。采用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应遵守《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分仓规定,相关规定仅限于采用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的所有公募基金。自相关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首只采用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的公募基金产品成立后第二年起执行。
证监会发布市值管理指引 推动市场合理估值 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日前从券商人士处独家获悉,监管机构近日在业内下发通知,要求持续优化公募基金券商交易模式,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证券交易。其中,2017年11月交易模式转换试点后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租用券商交易单元开展证券交易;新设及成立3年以内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类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应纳入券商经纪业务统一管理。
具体来看,监管机构要求券商配合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做好券商交易模式下公募基金管理人资金账户的开户流程,推进“一站式”办理开户业务,简化开户资料要求,完善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模板、交易对账单模板、数据接口规范等,切实提升协议签署、交易对账、数据传输等环节效率。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