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截至记者发稿前,长安基金和东吴基金只回应了“基金经理互不相识”这一问题,至于三个季度存在雷同持股现象,以及是否深受券商研究员路演影响,对方回应称,信息还在进一步核实。
三只基金2017年度第三季度前十大重仓股100%相同,二季度80%以上相同;一季度其中两只基金70%相同。
此外,这三只基金近一年来的业绩曲线也极为相近。
但也有市场人士对上述现象发出质疑,认为其有可能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与他人串谋操纵市场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017年三季度持股相同度:100%
十大重仓股相同、三家公司同在上海、持股仓位也相近,难道三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是“老熟人”?如果证据确凿,三只基金的基金经理人可能触犯“串谋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