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后,在今年10月下旬,袁近秋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但该申诉同样被法院驳回。至此,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南方基金分红争议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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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诱惑:有机构分红前突击买入 还有“帮忙资金”不白帮忙 买在基金分红前
新快报讯 拖延近两年时间的南方基金分红案终于落槌。12月8日,南方基金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具体裁定如下:驳回袁近秋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152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案件受理费四百元,由袁近秋负担。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事情起因于2009年,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袁近秋,就该基金2007年度的基金分红问题,对南方基金公司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南方基金赔偿其红利损失及相应利息共计6.6万元,退还管理费2000多元,争议标的总额为人民币68628.01元。 ... 网页链接